【離婚財產分配 02】家庭主婦離婚,沒有錢怎麼辦?法定財產制給保障
今年55歲的淑貞,先生是一名長年外派的主管,在遠距離的狀況下,夫妻的情分已經名存實亡,因此,雙方決定協議離婚。但淑貞結婚後就當專職家庭主婦,沒有太多工作存款,面對中年離婚,她擔憂沒有錢怎麼辦?她又該怎麼做呢?
其實,在剛踏入婚姻時,2個人都是喜悅開心的,少有人會鑽研夫妻財產制度做或下判斷,因此台灣大多數民眾都是「法定財產制」。有很多人誤會,離婚財產就是一人一半,但其實不然,法定財產制有特別保障弱勢方,快來看看是怎麼一回事吧!
圖/pixabay
婚前、婚後夫妻財產算誰的?
先來看「法定財產制」規範的財產種類,就是夫妻2人結婚時屬於個人的財產,仍歸個人所有的婚前財產,但是婚前財產在婚姻中所產生的「孳息」,將視為婚後的財產,例如先生在婚前擁有價值300萬元的股票,結婚後仍屬先生所有,但是婚後這些股票產生每年20萬元的現金股利,就屬於婚後的財產了。
至於婚後的財產,則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情況下,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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